2015-02-04

教師權威

教師權威即教師正式控制或約束學生的「社會權力」與「既成權利」
因為教師是教育者,學生是受教者,教育者須改變受教者的思想言行與氣質,如果沒有權威,便無法達成上述目的。教師權威的存在,使教師容易在計畫安排的情境中,將學生的學習與行為導入正軌。也使教師容易成為學生模仿與認同的目標,更使教師容易處理學生的行為問題,改變學生行為錯失,提高教學效率。

地位權威
教師受傳統文化與職業聲望影響,所享有的權威稱為地位權威。我國社會對於教師甚為尊崇,教師的思想言行經常被視為表率,使教師很自然地享有地位權威。
法定權威
教師可強迫要求學生上課、參加學校活動、考試、準備作業、遵守學校規章,對於不遵從指示或規章的學生,可予以處分。這種法定權威的存在,便於教學工作的進行,使學生一進學校,即受適度的規範。
專業權威
教師的專業權威是一種建立在專業理論知識之上,並具有明確目的的權威。教師運用此種權威時,不是重地位或法令,而是重教育目的之達成。

教師權威
正用
誤用
法職權威
行政權威
合法(遵循各種教育法規)
合理(合於認知的意義與道德普遍性)
濫施懲罰,惡性補習,灌輸訓練
威權作風
專家權威
學術權威
合認知,知之為知之,不知為不知。
以信念為知識,以考試懾人
道德權威
人師,尊重學生,以身作則
灌輸,唯我獨尊,不尊重學生
魅力權威
神化權威
節制,謹言慎行
偶像崇拜,搞英雄主義,神化教師形象
傳統權威
移風易俗,教化社會
重建教師的社會地位
教僕,任人糟蹋
或迷惘於天地君親師的地位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